律师解答:
可以。
可以。司法实务中,相较于专利侵权纠纷的案件数量,因离职员工职务发明归属发生争议的专利申请权权属纠纷、专利权权属纠纷案件数量较少。
1、需要证明技术人员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参与过的研发项目。
2、需要如该争议技术方案,不是在立项研发阶段,已经进行了实质性的研发,或者已经研发成功了。
3、需要证明现单位申请的专利技术方案与技术人员在原单位的工作内容或本职任务相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二条
专利法第六条所称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是指:
(一)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
(二)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作出的发明创造;
(三)退休、调离原单位后或者劳动、人事关系终止后1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
专利法第六条所称本单位,包括临时工作单位;专利法第六条所称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是指本单位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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