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出资给婚后子女买房的,财产归属按以下情况处理:
1、以父母名义登记的,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二、以出资子女名义登记的,应当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三、以夫妻名义登记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父母给子女买房子属于赠与行为吗?
父母买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属于赠与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当事人结婚前;
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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