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的李女士在一个创业群添加了冯某为好友,冯某拉李女士入伙卖化妆品,李女士先后给冯某转款13万,一开始冯某返利了15000,后面再没有任何返利,冯某称自己账户被冻结,李女士发现不对劲后将冯某骗到了自己家中,之后报警,目前,冯某已被常熟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诈骗犯将受何处罚?
本案中,冯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谎称自己账户被冻结,进而骗取李女士13万元的行为已经涉嫌诈骗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因为13万元属于诈骗数额巨大的情形,根据《刑法》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因此,冯某可能在3-10年内被判处刑罚。
从被逮捕到判刑要多久?
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刑事案件大致要经过3个阶段,即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和审判阶段。如果不复杂,案情简单,会在五至六个月审理结束,如果复杂,又多次退回,那审限最长会在二年左右。
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办案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如果是交通不便地区、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等可经省级检察院批准再延长二个月。
然后案子移交到检察院审查起诉,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是否起诉的决定。如检察院认为证据不够充分,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补充侦查应当在一个月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以两次为限。
检察院的向对应的法院提起公诉。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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