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的。一般伤情稳定便可以做。1.现行的《工伤保险条例》及《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对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伤残等级鉴定)并没有明确的时间上的规定。但劳动能力鉴定并非越早越好,鉴定时间的早晚不会对伤残等级产生任何影响。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职工需要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如果体内有钢钉、钢板一类的内固定器材的,需拆除后才可以做劳动能力鉴定(除非医生书面证明体内的钢钉、钢板一类的内固定器材不需要拆除,一直留着体内的情况以外)。
工伤鉴定到那做
工伤鉴定到社会保障局做。因工伤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或者其委托律师应当按照规定的期限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数据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专家组由专家组组成,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对工伤职工的劳动能力鉴定作出结论;必要时,可委托合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诊断。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八条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一)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二)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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