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弃房屋遗产继承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时间:2023-07-01 16:31:37 287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根据我国法律条款规定,公民申请办理放弃继承权公证,是具有很强的时间性,一定要在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处理前的这段时间所提出来的。过了这段时间以后,公证处是不能够进行办理的。公证是采取自愿选择的原则,也就是说做出放弃遗产的意思表示,并且自己通过书面陈述出来,就可以发生效力。但是为了避免以后的纠纷,办理公证可能会更具有法律的效力。

房屋遗产继承顺序及比例

房产继承顺序和比例按照法律规定来分配。继承开始后,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位继承人不能继承;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情况下,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比例:一方房屋遗产从夫妻共同房产分离出来后,第一顺位人共同继承,也可按情况进行不同的分配。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履行扶养义务的,不得分配或者少分配遗产。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能是不平等的。

根据《公证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公证书的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公证机构应当撤销该公证书并予以公告,该公证书自始无效;公证书有其他错误的,公证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全文49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扩展阅读
  • 遗产继承
    遗产继承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民法典删除了公证遗嘱效力优先的规定。并且规定了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
    更新时间:2024-01-05 14:00:12
查看遗产继承相关全部词条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遗产继承 最新知识
针对放弃房屋遗产继承需要注意哪些事项?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放弃房屋遗产继承需要注意哪些事项?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