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依据法律条款,诉讼费用通常由败诉方承担。
除非在胜诉方自愿下,否则案件受理费由原告预先支付。
当案件结果呈现出部分胜诉和部分败诉时,法院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双方应各自承担的诉讼费用金额。
若当事人在缴纳诉讼费用方面存在困难,也可根据相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免交诉讼费用。
这些法律条例的详细内容可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这两条法规对诉讼费用的收取给出了明确指示。
《人民法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九条案件受理费由败诉的当事人负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由人民法院根据他们各自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各自应负担的金额。其中如有专为自己利益的诉讼行为所支出的费用,由该当事人负担。其他诉讼费用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双方应负担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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