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经过】
5月20日,在深圳宝安区一个大排档,18名男子来到之后分开坐在了8张桌子上,点菜吃完之后一分钱没付就走人,店家立即报警。两天后,宝安警方抓获了10名嫌疑人,并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对嫌疑人予以刑事拘留。
5月20日晚上7时许,5名男子乘一辆小车来到宝安区46区自由路上的一个大排档,大摇大摆地走进一楼大堂。5个人分开3张餐桌坐下,各自点餐后自顾自吃了起来。随后,又来了两部小车,车上下来8个大汉,进入大堂又占了3张桌子,开始点菜吃饭;紧接着又驶来了第四部小车,5名男子进入大堂后又占据了2张餐桌,服务员上前询问,不料遭到其中一秃顶的中年男子怒斥。别的正在用餐的客人纷纷买单离开了大堂,整个一楼大堂就这样被这些人占据了。
晚上8时许,这伙人吃饱喝足后,抽着烟聊天,桌和桌之间打着招呼没有一点要离开的意思。收银员易某正焦急的等待这伙人赶紧吃完结账,这时一个大汉起身走到收银台,让易某叫老板过来,易某回答老板不在,该男子便招呼所有人离开,18名男子胡吃海喝后,嘴一抹就起身往排挡外面走。易某上前询问谁来买单,该男子手敲着收银台大声呵斥道,叫老板自己买单。据了解,这伙人点菜的总价格约在2000元,他们还点了5只龙虾,一支龙虾就有1000多元,但龙虾还没上,该伙人就大摇大摆上车离开,服务员和易某不敢阻拦,于是立即联系老板王某,王某闻讯赶来后当即报警。
派出所接警后迅速立案侦查。走访警察根据掌握到的案犯驾驶车辆车牌号跟进分析,发现车主是一名黄姓男子,常在宝安46区步行街一带活动,并发现另一辆案犯驾驶的车辆也时常在这一带出现。5月21日下午2时许,蹲守已久的警察在46区步行街当场抓获一名嫌疑人陈某,但陈某拒不配合工作,使其他嫌疑人身份未能核实。警方根据视频研判串并分析,于当晚9时许在某步行街路边认出一名案犯后,将其秘密抓捕,又根据掌握的信息先后秘密抓获4名嫌疑人,但始终不见黄某的踪影。
为抓住车主黄某,办案警察拨通了黄某的电话,佯装成社会人员使用“激将法”向黄某挑衅,愤怒的黄某声称要带人来“收拾”警察。22日凌晨1时许,黄某带领20余人来到固戍村,5名办案警察与嫌疑人展开对峙,除认出黄某外,发现还有另外4名嫌疑人也在其中,办案警察当场擒获了黄某在内的5名嫌疑人。5月22日,犯罪嫌疑人陈某、黄某等10人,均以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目前,该案件还在进一步处理中。
对于各种逃单现象,记者采访了大赉店法律服务所律师王*凡。王*凡介绍,逃单行为无疑应当受到道德的谴责,同时,逃单成功者不仅违反了《民法典》,也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
“消费者进入饭店点餐,已经和饭店形成了一种合同关系。你吃了人家的饭,接受了人家的服务,却没有支付相应的现金,无论是故意还是无意,都违反了《民法典》。”王*凡告诉记者,如果饭店报案,逃单者将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处罚,“逃单行为扰乱了商家正常的经济经营秩序,公安机关可以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对逃单者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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