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是我们一直强调的,但事故还是常有发生,而一旦发生就会牵涉到赔偿问题。如果事故双方无法私下调解,或形成纠纷,就会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法律诉讼和司法鉴定也是需要钱的,那么,事故中交通司法鉴定的钱谁出,主要可以从以下几种情况进行了解。
1、国务院《诉讼费用缴纳办法》规定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决定由举证方支付的鉴定费用,仅仅指在诉讼过程中由举证方先垫付,如果最后确定责任在于哪方则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结后在裁判书中确定由哪方最后支付。
2、受害人的司法鉴定行为是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明确权利和责任,使诉讼顺利进行,其鉴定结果也与被告的违法行为有因果关系。当事人进行的是有根据、有必要的鉴定,由此支付的相关费用理应由加害人承担。
3、败诉方承担诉讼费用是诉讼费用承担的一般原则。是对败诉方消耗司法资源的一种制裁,基于司法资源与诉讼费用相一致的原理,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体现了法律的公平、公正。可以防止民事主体滥诉,减少和防止司法资源无味的浪费,维护国家主权和其经济利益。
4、如果被告申请重新鉴定,其结果是原告的损伤程度未达到有关伤残之规定,该鉴定结果说明重新鉴定的费用这一损失与被告的伤害行为无关,则该损失不应由被告承担。这并不影响谁败诉、谁承担的原则,而是权利义务相统一的体现。所以重新鉴定的相关费用应由原告自己承担。
总的来说,该类费用的承担问题需要根据判决的具体情况进行分析,一般由败诉方承担,而败诉方可能为原告也可能为被告,而如果被告申请重新鉴定的话,如果先前的鉴定结果被否定,那么则由原告承担,这也是符合诉讼费用承担的一般性原则的。
另外需要提醒的是,在申请司法鉴定前,将鉴定所需材料准备齐全至关重要,包括本人的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学生证、军官证、士兵证或驾驶证也可)、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诊断证明书、加盖院章的住院病历(如:住院首页、入院记录和出院小结等)及所有头颅ct、磁共振或x线片及检查报告单,并复印一套病历材料,以备鉴定机构留存。这些都是申请伤残鉴定的前提,鉴定机构一般在接受委托后,15-30个工作日(因鉴定机构不同而不同)内给出《伤残等级评定意见书》。受害人及其近亲属必须充分重视伤残鉴定的重要性,《伤残等级评定意见书》作为一项重要的证据,无论是协商解决、保险理赔还是诉诸法院,是主张残疾赔偿金、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和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重要依据。
从上述内容可知,由于不遵守交通规则导致他人伤残是要负主要责任,并承担各项费用的。因此,不要无视交通规章制度,而且无论这个交通司法鉴定的钱谁出,行车安全都应该是每个驾驶员时刻注意的,因为事故发生了受害的不仅仅是别人,还有自己的健康和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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