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死亡赔偿金:
城镇居民22456×20=449120元
农村居民7154×20=143080元
二、丧葬费赔偿额的计算公式:
丧葬费:46407÷12个月×6个月=23203.5元
三、被扶养人生活费:
1、城镇居民:13166×(需要扶养年限)×(应承担份额)×(残疾百分比)=()
2、农村居民:6017×(需要扶养年限)×(应承担份额)×(残疾百分比)=()
四、残疾赔偿金赔偿额的计算公式:
1、城镇居民:
一级伤残为22456元×20年=449120元;二级伤残为449120元×90%=404208元;
三级伤残为449120元×80%=359296元;四级伤残为449120元×70%=314384元;
五级伤残为449120元×60%=269472元;六级伤残为449120元×50%=224560元;
七级伤残为449120元×40%=179648元;八级伤残为449120元×30%=134736元;
九级伤残为449120元×20%=89824元;十级伤残为449120元×10%=44912元。
2、农村居民:
一级伤残为7154元×20年=143080元;二级伤残为143080元×90%=128772元
三级伤残为143080元×80%=114464元;四级伤残为143080元×70%=100156元;
五级伤残为143080元×60%=85848元;六级伤残为143080元×50%=71540元;
七级伤残为143080元×40%=57232元;八级伤残为143080元×30%=42924元;
九级伤残为143080元×20%=28616元;十级伤残为143080元×10%=14308元
五、医疗费
(挂号费、医药费、检查费、住院费、其他)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要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六、误工费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起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对于收入超过法定纳税数额的,需要出具纳税证明等相关材料)
七、护理费
一、吉林省现在工伤标准怎么样
1.伤残津贴调整标准:一级伤残每月增加236元,二级伤残每月增加225元,三级伤残每月增加214元,四级伤残每月增加203元,五级伤残每月增加192元,六级伤残每月增加170元。
2.生活护理费调整标准: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人员每月增加224元,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人员每月增加179元,生活部分不能自理人员每月增加134元。
3.供养亲属抚恤金调整标准:配偶每月增加110元,其他供养亲属每人每月增加100元。孤寡老人或者孤儿在上述标准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增加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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