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负责全国户外广告登记管理的指导和协调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本辖区内户外广告登记管理的指导和协调工作。县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户外广告登记管理的具体实施。对于地级以上市(含直辖市),如果认为有必要直接登记管理,就可以直接进行登记管理。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负责全国户外广告登记管理的指导和协调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本辖区内户外广告登记管理的指导和协调工作。县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户外广告登记管理的具体实施。对于地级以上市(含直辖市),如果认为有必要直接登记管理,就可以直接进行登记管理。
各 省 、 自 治 区 、 直 辖 市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机 关 如 何 管 理 户 外 广 告 ?
户外广告的管理问题一直以来备受关注,户外广告涉及到市容市貌、交通道路安全、户外设施维护等多个方面。为了规范户外广告的管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 制定户外广告管理规定: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制定户外广告管理规定,明确户外广告的管理范围、内容、标准、程序和责任等,为户外广告管理提供依据。
2. 审查户外广告内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户外广告的内容进行审查,确保广告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具有可读性、准确性和可信度。
3. 核发户外广告批准文件:对符合条件的户外广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批准文件,明确广告主、广告内容、地点、期限等,为户外广告的发布提供必要的法律保障。
4. 监督户外广告发布: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户外广告的发布情况进行监督,对违规发布的广告进行查处,维护户外广告市场的良好秩序。
5. 归档管理户外广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已核发的户外广告进行归档管理,留存备查,便于后续监管和追溯。
通过以上措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有效地管理户外广告,保障户外广告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加强对户外广告的管理,制定户外广告管理规定,审查户外广告内容,核发户外广告批准文件,监督户外广告发布,并定期归档管理已核发的户外广告。这些措施有助于规范户外广告市场,保障户外广告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二条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户外发布烟草广告。
禁止向未成年人发送任何形式的烟草广告。
禁止利用其他商品或者服务的广告、公益广告,宣传烟草制品名称、商标、包装、装潢以及类似内容。
烟草制品生产者或者销售者发布的迁址、更名、招聘等启事中,不得含有烟草制品名称、商标、包装、装潢以及类似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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