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失业保险金全省统一标准
时间:2023-05-01 17:10:52 457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从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经研究决定,全省调整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上调为:721元/人·月,从1月1日起执行。调整后,每人每月增加70元钱到203元钱不等。

据了解,根据《贵州省失业保险办法》相关规定,结合我省2010年已实行的失业保险市级统筹制度的实际及我省2013年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经研究决定,我省各市(州)的失业保险金标准统一为721元/人·月。

据了解,2013年我省失业保险金调整与往年有别,失业保险金标准,不再分地区执行不同标准,全省各市(州)均统一为721元/人·月。

以往将市、县、区分为三类:一类区标准为651元/人·月,二类区为581元/人·月,三类区为518元/人·月。

调整后,一类区标准每人每月增加70元,二类区和三类区分别增加140元和203元。

据介绍,按照有关规定,凡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者,可申领失业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领取失业金的期限,按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再次失业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全文64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扩展阅读
  • 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并促进其再就业的制度。它是社会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 失业保险基金除用于支付失业保险金以外,还要将部分资金用于...
    更新时间:2024-08-22 14:15:15
查看失业保险相关全部词条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失业保险 最新知识
针对贵州省失业保险金全省统一标准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贵州省失业保险金全省统一标准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