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产权纠纷需要提交以下证据:
1、提供证据材料,证明其对有争议的房屋享有所有权,如房屋产权证、建筑许可证、继承证或赠与公证、房地产买卖合同、过户证明等;
2、提供权利人履行产权人权利义务的证明材料,如缴纳房产税,提供房屋占有、使用、收入和管理的证明材料;
3、证明房屋改造中或其他情况下是否有没收、改造、挤压等材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房屋产权纠纷。
在商品房买卖过程中,产权问题是购房者普遍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卖方非产权人;二是未征得所有共有人的同意。有些房屋买卖合同的出卖人并非房屋的产权人,而是出卖他人(主要是亲属名下的)房屋,事后得不到房主的同意。该合同无效,不能办理转让手续。若房地产中存在共有人,而未征得共有人同意就不能交易,那么二手房购房合同将被判定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六条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
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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