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起诉离婚过程中,如果原告想要撤诉的,可以书面来或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撤回其起诉的要求。另外,撤诉需符合以下情形法院才会裁定准予撤诉:
(一)申请撤诉的人是提起诉讼度当事人本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或者经过特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
(二)申请撤诉是出于自愿而非受人强迫。
(三)申请撤诉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即撤诉不得侵犯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知的合法权益,不得规避法律。
(四)申请撤诉必须在宣判以前提出。
起诉离婚立案后会不会通知原告
起诉离婚立案后,将通知原告。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将首先审查是否符合条件。符合立案条件的,法院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不予受理;原告不服裁定的,可以提起上诉。法院收到当事人提交的民事、行政起诉书时,应当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起诉进行登记;能当场确定是否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收到起诉材料,并出具书面证明收到日期。人民法院需要补充必要的有关材料的,应当及时通知当事人。补充相关材料后,应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道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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