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可比照相关规定不予受理。
上述规定是基于维持家庭的稳定和培养夫妻感情而制定的,同时也是对那些视离婚为儿戏的人一种限制。但这个规定也不是对离婚撤诉后所有案件都是这样处理,对离婚撤诉后发现有新情况、新理由的是不受时间限制的。这就需要当事人提供有力的证据,证实新情况、新理由,否则,法院在六个月内,是不会重新立案的。
一、什么情况下可以另行起诉
被裁定驳回起诉或者是撤诉之后可以另行起诉,撤诉后,如果纠纷还没有解决,可以再次起诉。起诉没有时间间隔限制,即法院裁定准许撤诉后,即可以再次起诉。
但是,对于离婚案件,撤诉后,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起诉的,法院将不予受理。
《最高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四条,原告撤诉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原告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
二、军人进行离婚诉讼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军人进行离婚诉讼时需要注意的问题:
(1)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条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2)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又起诉的,比照《民事诉讼法》第111条第7项的规定,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3)离婚案件有代理诉讼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
(4)调解是离婚案件审理的必经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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