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横穿马路被撞赔偿76万吗
关于机动车穿越马路遭遇车祸之后的赔偿事宜,涵盖了人身伤害以及财产损失两大部分标准。
对于人身伤害赔偿而言,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医药费用、后续治疗费用、住院期间的膳食补贴、营养补助、护理费用、误工费用、鉴定费用、伤残抚恤金、交通费、被赡养者的生活费用以及精神损失费等等。
而这些具体的赔偿项目,如医药费用的具体数额、住院时间的长短、当事人的户籍属性、事故发生地点等等因素都会对最终的赔偿金额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
在赔偿过程中,首先应由保险公司在强制性第三者责任保险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若保险公司先行赔付仍然存在不足之处,则需依据侵权行为人的过失责任比例,由商业保险进行补充赔偿;如果以上两种方式都无法满足赔偿需求,那么剩余的赔偿责任将由侵权行为人按照其过失程度来承担。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二、横闯马路被撞谁的责任
在遭遇穿越马路时被机动车撞击事件后,相应责任的界定需依据当事人行为对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起到何种影响以及过错的严重性等因素,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详细评判。
具体情况如下所述:首先,若当事人在合法穿越马路过程中遭受撞击伤害,则应由肇事方承担全部责任。
若当事人在非法穿越马路过程中遭受撞击伤害,且对方车辆并无任何过错,那么应由穿越马路的一方承担全部责任。
最后,若双方均存在过错,则需根据各自过错对事故发生的影响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来确定双方分别应承担的主责、同责或次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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