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警察就涉嫌招摇撞骗罪,如果定罪就要判刑。
1、只要实施了冒充国家工作人员的行为就构成招摇撞骗罪,不要求骗到手;
2、刑法在定罪时不问动机,只要行为符合即构成犯罪;
3、刑法只处罚刑法上的“行为”,刑法管不了思想领域,只要没有犯罪行为(包含为犯罪做准备的预备行为)则不是犯罪。
如何定性行为冒充警察罪
冒充警察罪的定性:冒充警察如果进行诈骗的,应当以招摇撞骗罪定罪,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且应当从重处罚。招摇撞骗罪是指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279条规定: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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