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产权是指房产的所有者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所享有的权利,也就是房屋各项权益的总和,即房屋所有者对该房屋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房屋产权由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组成,房屋所有权的期限为永久。
按房屋所有权的归属进行的分类。在现阶段,我国住宅类房屋按产权可划分为:
(1)国家所有住宅
(2)劳动群众集体所有住宅
(3)公民私人所有住宅
(4)其他经济组织(如中外合资企业等)所有住宅。非住宅类房屋主要是全民所有制(国家房产)和集体所有制的房产,其他经济组织所有房产只是少量的。
房子产权分类有哪些
1、产权首先是指特定的客体,即任何产权都是以特定客体为前提和基础。其次是指主体对客体的权利,即主体与特定客体的关系。产权还应该包括,不同主体基于对特定客体的权利,相互之间发生的各种各样的经济关系。产权的内容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特定主体对特定客体和其它主体的权能,二是该主体通过这种行为能够获得什么样的收益。
2、对原始产权称为资产的权,是指受法律确认和保护的经济利益主体对财产的排他性的归属关系;法人产权即法人财产权,包括经营权,是指法人企业对资产者授予其经营的资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与处分的权利;股权债权即在实行法人制度后,由于企业拥有对资产的法人权,使原始产权转变为股权或债权,或称终极权。
3、一般产权有六种种类:按产权历史发展动形态可以分为物权、债权、股权;按产权归属和占有主体可以分为原始产权;按产权占有主体性质可以分为私有产权、政府产权和法人产权;按产权客体流动方式可以分为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按客体的形态可以分为有形资产产权和无形资产产权;按产权具体实现形态可以分为权、占有权和处置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
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全文84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