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电瓶车撞了骨折需手术,可以要求转院吗
您大可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因意外事故需接受治疗的患者,对于其医疗地点的选择在所有法律框架内并无特殊规定,符合诊疗标准且属于合理范畴之内的治疗所需费用,均有权要求予以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二、被撞的车辆超载!怎么划分责任
关于超载在交通事故中所需承担之责任,其界定应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当事人之行为对于引发道路交通事故所产生的影响及其过失的严重性进行全面评估与判定。
主要涉及以下几种具体情况:
1.若对方并无过失行为,仅由于超载原因引发交通事故者,则需由超载方承担事故的全责;
2.若对方亦存在过错行为,则需参考双方过错行为对事故发生的实际效应以及各自过错的严重程度,以此为基础来确定双方在事故中所应当承担的主次责任及相应比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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