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后,被害人一般不会违反协议。是否追究刑事责任由公安机关依法决定,并不因取得被害方谅解,就直接无罪释放。但取得被害方谅解的,可以酌情从宽处理。
刑事诉讼法引进了刑事和解程序,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故意伤害致人轻伤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积极赔偿被害人取得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可以从宽处理。犯罪情节轻微的,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公诉案件,即使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二家和解了,法院仍然要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刑事和解的范围
刑事案件分为自诉案件和公诉案件,对于自诉案件双方自愿可以和解,而对于公诉案件一般不适用刑事和解,犯罪嫌疑人不真诚悔罪的、被害人不谅解的、非因民间纠纷引起的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渎职犯罪、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过失犯罪、五年之内曾故意犯罪的,不适用和解。
二、刑事诉讼法被害人谅解和刑事和解的区别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被害人谅解和刑事和解的区别是:
1.刑事和解,是指在公诉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
2.被害人谅解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与被害人就犯罪行为造成的危害、损失及赔偿与被告人进行沟通与磋商,进而达成协议并取得被害人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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