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0-23]
德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有着悠久的历史,最早可以追溯到十九世纪下半叶。如今,德国在专利、商标和外观设计的申请数量上居欧洲国家之首。在知识产权案件审理方面,尤其是涉及商标和外观设计的案件,德国法院也处于最优秀的行列。德国法院的优势源于法院的专业化,法官的高素质,侵权案件审理的高效率,以及侵权诉讼相对较低的成本。另外,德国还拥有大量有资质的法律、技术顾问和律师。
中国经济的发展令世人瞩目,与此同时,中国企业在国内外行使知识产权也只是个时间问题。目前,中国企业已在国外成功投资了一些产业,例如电子产业(IBM/联想)、汽车产业(MGRover/南京汽车)、建筑材料产业(上工申贝)、纺织产业(DürkoppAdler/GrosseJac/青岛海珊服装服饰),以及工具产业(Ltz/宁波中强电动工具)等。不仅如此,中国企业已开始将其在各产业和各地区生产的特色产品推广到德国市场。在此背景下,2007年11月14日,德国慕尼黑地区法院通过主体审理程序做出了一项判决(案件编号:21O21512/06),为中国权利人如何依据德国法律保护和行使知识产权确立了一个先例。
慕尼黑地区法院于2007年11月14日就欧凯进出口有限公司使用“王致和”商标一案做出裁决。
本案起诉方为北京王致和食品集团有限公司,被告方为该集团在德国的进口商欧凯进出口有限公司(营业地位于柏林)。北京王致和食品集团诉称,欧凯公司在未经该集团同意的情况下,擅自使用其“王致和”商标,并向德国专利商标局申请了与“王致和”商标相对应的德国注册商标。慕尼黑地区法院大体认可了原告方的观点,判令欧凯公司停止使用“王致和”商标标识。
此外,法院还判令欧凯公司开始着手办理撤销德国注册商标“王致和”的有关事宜。根据该项判决,欧凯公司和其执行董事共同对欧凯公司的侵权行为承担直接责任。尽管在本案中,原告方的主张主要依据的是德国国内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其次才是《商标法》、《公司法》和《版权法》,但通过本案,我们仍然可以了解在典型的商标或外观设计案件中,德国侵权审判程序的一些基本问题。
法院管辖
首先,慕尼黑地区法院正确申明了其对本案的国际管辖权和国内管辖权。原则上,德国法院组织结构的决定权分属16个州。因此,法院的专业化程度在地区与地区之间存在差异。在大量侵权案件中,原告方都可以根据“侵权行为地”原则选择法院。负责侵权案件审理的法院分为三个独立的审级:首先是地区法院,其次为上诉法院,再次为联邦最高法院。
德国各州大部分都将专利、商标、外观设计和版权侵权案件交由一个法院管辖。不过,不正当竞争案件并没有专门的法院管辖。从当前趋势来看,原告方提起诉讼的法院往往处理过大量知识产权案件,例如杜塞尔多夫、汉堡、科隆、法兰克福(莱茵河)、柏林、曼海姆和慕尼黑等地的地区法院。
“王致和”案由慕尼黑地区法院管辖,首先是因为原告方的请求。原告认为,被告将原告的“王致和”商标在德国注册,违反了《德国商标法》第十四条的有关规定。此外,根据被告方的住所地,原告方还可选择由柏林地区法院管辖。由慕尼黑法院管辖的另一个原因是,原告方主张转让和/或撤销被告方在德国的注册商标,而德国专利商标局的所在地是慕尼黑。
审理期限和可能的时间限制
从慕尼黑地区法院对“王致和”案的裁决结果来看,尚不能确认主要诉讼的起始时间。不过,“王致和”案的审理期限似乎并未超出平均审理期限。
一般而言,商标、外观设计侵权案件,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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