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区停车遭撞离开是否属于逃逸行为
小区内停车被撞离开算逃逸。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责任,驾驶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以及潜逃藏匿的行为。小区内的公共场所属于道路,停车撞人的造成了人身损害,此时如驾驶人明知发生交通事故而为了逃避责任逃离现场的,是构成逃逸的。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一百一十二条,“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责任,驾驶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以及潜逃藏匿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车辆”,是指机动车和非机动车。
二、肇事逃逸犯罪司机是否需承担刑责
肇事逃逸犯罪司机一般需承担刑责。
机动车驾驶员如果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的,法院会根据具体情节,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未造成损害后果的,可以不承担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三、肇事逃逸的情形
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对事故没有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
3.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4.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
5.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
6.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
7.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其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
8.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赔偿费用明显不足,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是强行离开现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二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n(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n(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n(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n(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n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n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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