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东未清算注销可承担责任。根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六十四条,企业法人解散的,依法清算注销前,以企业法人为当事人;未依法清算注销的,以企业法人股东、发起人或者出资人为当事人。因此,未清算注销公司股东将成为当事人,可能承担责任。
股权转让是否清算
股权转让没有强制规定要财务审计或清算,但需要有股东大会决议以及股权转让内部通告。
当出现下列事由应当进行清算: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4.人民法院依照本法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对持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请求解散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二十条
公司解散应当在依法清算完毕后,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主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公司未经依法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股东或者第三人在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时承诺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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