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哺乳期离婚女方没有经济能力孩子判给谁
离婚后,还在哺乳期的子女,因为需要母亲的哺乳,所以为了孩子健康,一般还是会将孩子判给母亲。孩子已经满两周岁的,假如孩子父亲之前对孩子有做过不轨的行为,对孩子造成身心健康影响的,即使男方经济条件好,法院在权衡利弊的情况下,也会将孩子判给经济条件差的女方。
最高人民法院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二、没有经济能力女方能获得抚养权吗
1.女方获得抚养权的可能性很小,但还是有可能的。暂时没有经济来源还有低保或其他社会救助方式,不是拥有孩子抚养权的唯一条件。抚养孩子的主要条件是有利于孩子的成长,其中包括:是否能够直接抚养子女、经济条件、子女成长环境、子女的岁数、居住条件、就托就学条件等等。其中,孩子的岁数是关键,孩子在哺乳期,原则上由母亲抚养;孩子过小在5岁以下,应该由母亲抚养更有利;孩子超过8岁,应当征求孩子的意见。
2.女方如何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作为女方,以下情形争取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较大:
第一、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如果孩子年龄在两周岁以内,双方都争取孩子抚养权,且达不成一致意见的,除非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从而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般法院会将抚养权判给女方;
第二、8周岁以上,双方对抚养权归属发生争执的,要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因此,如果孩子已经十周岁或者更大一些,要争取到孩子抚养权,必须得到孩子的认同,让孩子更愿意跟母亲一起生活。当然让孩子作这样非此即彼的选择未免有些残酷的。
第三、对于两周岁以上8周岁以下的孩子,女方争取孩子抚养权可优先考虑的情形如下:
1.女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女方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男方有其他子女的;
4.在男女双方的抚养条件,如工作稳定程度、收入情况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对于夫妻感情破裂有过错,如,有家庭暴力、有证据证明的婚外情等,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5.男方有不良嗜好,如赌博、酗酒等恶习等。考虑到其恶习对孩子成长有不利影响,法院一般会将孩子判归女方。
6.如果男女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质好一些,更有时间照顾孩子,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8.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孩子的抚养权主要还是从利于孩子的成长的方面去考虑,如果女方没有经济来源,且孩子已经超过两岁,那么女方获得抚养权的可能性会比较小,毕竟要为孩子的未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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