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役登记证是需要本人亲自去办理的。我们需要带上自己的身份证、学历证明、免冠照到本地方的武装部去办理。如果办理过的需要每年定期去地方的武装部进行审证。领到的《兵役证》是由区兵役机关发放的。办理的具体时间是根据当地上级兵役机关统一规定的时间进行办理。历年领取过兵役登记证的人员,是需要定期到武装部进行审验。
兵役登记证明怎么搞
1、办理:须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明、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两张到本街道兵役登记站进行兵役登记。历年已登记并已领取兵役证的适龄公民,应携证履行兵役登记年度审证手续。
2、领证:由街道人民武装部填写兵役登记表报区兵役机关,区兵役机关发放兵役证。
3、审证:对历年领取兵役证的适龄对象,兵役登记时,由街道人民武装部签署审验意见并加盖审验章。
4、办理时间:根据上级兵役机关统一规定时间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十三条国家实行兵役登记制度。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在当年六月三十日以前,按照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的安排,进行兵役登记。经兵役登记并初步审查合格的,称应征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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