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起诉离婚的程序是:
1、起诉阶段,提交起诉书和夫妻关系破裂的证据证明材料;
2、答辩阶段,被告提交答辩的,法院应当将答辩状复印件送达原告;
3、审判阶段,审判、法院调查、双方质证、查明事实真相、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4、生效阶段,法院送达判决法律文书,当事人签字生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感情破裂,调解无效的,准予离婚。
女方二次起诉离婚程序
我国的民法典规定,一般情况下,第二次起诉离婚的,人民法院通常会准许离婚的,不判决离婚的可能性还是较小。但是如果第二次起诉离婚双方的感情没有破裂的,那么人民法院依仍然是不会判决准予离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请求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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