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赡养费包括子女的配偶收入吗
在涉及到赡养争议的案件中,强制执行其配偶的个人财产是不合规的行为,因为尽孝道是子女依照法律规定应承担的基本责任,而他们的伴侣在这方面并无法律义务。因此,当执行赡养费用时,应该直接从子女所拥有的财产中扣除相关款项。但如若该子女所欠下的债务涉及夫妻之间共同财产部分,当有赡养义务一方可推断为合法扶养人且患有严重疾病急需医疗救治时,则可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二、赡养费起诉后裁判前可以加么
在赡养费纠纷案件的审理过程中,通常情况下无需追加被告。
然而,法官在进行详尽细致的审理后,有可能因具体情境的演变而判断赡养费纠纷诉讼是否需要追加被告,并采取切实可行、灵活变通的方式予以解决。赡养费,是指子女在经济层面上向父母提供其所需的基本生活费用,也就是承担起一定程度的经济责任,提供必要的经济援助,以及给予物质方面的费用支持。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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