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登记是指权利人向国家主管机关申请在法定文件上登记房地产权变更事实的活动。由于不动产登记的内容是关于不动产各种物权变动的登记,所以不动产登记也叫不动产物权登记。房地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依法登记,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实行房地产登记生效主义。就其房地产物权登记的具体效力而言,主要有以下几点:
1、物权变动的效力;
2、权利正确性;
3、善意保护效力;
4、风险预警效力。
查询房地产登记信息
购房人在签订购房合同、支付定金前,应了解所购房地产的权属状况。购房人可以凭本人身份证明,到房屋所在地房地产交易中心,根据房地产坐落或房地产权证号查询房地产权属、抵押、限制、租赁等登记相关信息。房地产权属存在限制、更正登记、异议登记等状况的,不能进行房地产交易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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