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停放应该停在停车场或者准许停放车辆的地点。,如果不按规定停车,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如果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不按规定停车扣几分
一、不按规定停车扣几分
1、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对违法驾驶人处200元罚款,不记分;机动车违反规定临时停车的,处200元罚款,不记分;机动车在设有禁止停车标志、标线的地点停放车辆或临时停车的,处100元罚款,记3分。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怎么处罚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处罚标准扣3分,罚款50元。驾驶机动车在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处罚标准扣3分,罚款50元。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处罚标准不扣分,罚款50元。根据法律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车辆停放,必须在停车场或准许停放车辆的地点,依次停放。不准在车行道、人行道和其他妨碍交通的地点任意停放。机动车停放时,须关闭电路,拉紧手制动器,锁好车门。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
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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