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休假未休次年可以补休吗
1.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规定,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
2.但对于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因此,如果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这意味着,年休假未休的情况下,次年是有可能进行补休的。
二、补休假的规定条件
补休假的规定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单位必须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才能跨1个年度安排补休;
2.补休的年休假天数应与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相等;
3.单位在补休期间应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职工自己不想休年休假,这种情况下按规定是没有补偿的。
三、不安排休假的法律责任
如果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不依照《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给予年休假工资报酬的,将会面临一定的法律责任。具体表现为:
1.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或者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
2.对逾期不改正的,除责令该单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外,单位还应当按照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赔偿金;
3.对拒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赔偿金的:
(1)属于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所在单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2)属于其他单位的,由劳动保障部门、人事部门或者职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综上所述,年休假未休次年是可以补休的,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同时,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不给予年休假工资报酬的行为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因此,单位和职工都应了解并遵守《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相关规定,保障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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