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少儿互助金
少儿互助金是“成都市中小学生、婴幼儿住院医疗互助基金”。成都市少儿住院互助金是以成都市人民政府组织、卫生行政部门牵头,其它部门配合而设立的以“互助共济”为原则的非营利性社会公益事业。凡户籍在成都市或持有成都市居住证的孩子,年龄在1个月以上18岁以下的,均可自愿参加少儿住院互助金。
二、少儿互助金只有住院才能报销吗
参加者一旦因病、伤住院,凭少儿住院基金医疗证和住院结算证明单:*入院时可免交50%住院预付金。
*每次住院所发生的超过起付标准部分医疗费用(标准参照医保政策),由少儿住院基金支付50%。
起付标准为:一级医疗机构50元,二级医疗机构100元,三级医疗机构300元。起付标准以下(含起付标准)的费用基金不予支付。
*对白血病、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恶性肿瘤患儿出院后的专科门诊治疗费用,以及接受肾移植前的透析费用和手术后的抗排异药物费用,暂不设起付标准,少儿住院基金按规定支付50%,凭“大病专科门诊就医记录册”办理支付手续。专科门诊应在原住院医院治疗,并限于一所医院。
*每人每学年最高累计支付金额为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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