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房产保全要多久
时间:2023-04-01 19:13:21 327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房产解除保全一般需要在五日内作出裁定,情况紧急的需要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解除保全的情形有:申请人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未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被申请人已主动将申请人请求的标的物提交法院保管的;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后被申请人自行履行义务的;申请人向法院声明放弃请求的。

一、公司解散后如何申请财产保全呢?

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民法典》第一百零一条诉前财产保全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第一百零二条保全范围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第一百零三条保全方式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二、财产保全的条件有哪些?

财产保全的条件是:

(1)申请人必须是利害关系人;

(2)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3)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

《民法典》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失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三、房产解除保全条件有哪些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已保全的房产解除的条件有以下这些:1、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2、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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