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是一个在南京工作的外来户,如果您有一个正要上小学的孩子,如果您对如何让他(她)上小学却毫无经验,那么相信本文将会给您带来一些帮助。南京外地户口上小学怎么操作,它有怎样的限制,需要如何进行申请等等,都是摆在学校门前的槛,但只要了解了具体内容,一切都会有解决的办法。
一、面向对象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是指处于义务教育阶段、随务工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来宁暂住、非南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包括本市户籍在市内跨区流动的务工人员子女。
《义务教育法》第二条
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国家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制度实施。
二、需要证件及相关条件
根据南京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政策规定,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到南京市公办小学、初中就读,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应在南京市暂住地已实际居住满一年,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可向南京市暂住地区提出就学申请,同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家庭户口簿和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2)由公安部门出具的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本市居住满一年的居住证或暂住证;
(3)监护人相对稳定工作证明(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个人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凭证,或经工商部门颁发的满一年有效营业执照);
(4)符合流入地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特别情况
说明:未接受完九年义务教育的学生还需提供相关学籍材料。
各区将在南京市户籍学生义务教育学位派定完成后,统筹安排随迁子女进入公办中小学就读。随迁子女继续在南京市参加小升初报名入学,原则上由就读小学所在地区统筹安排。全市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公办学校入学登记时间和学位派定时间,以各区公布为准。随迁子女到南京市民办学校就读,按照民办学校招生办法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报名入学和交费。
特别说明:如果孩子是上民办学校,需向该民办学校咨询,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n 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n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n 国家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制度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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