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涉外婚姻分割离婚财产怎么办
涉外婚姻离婚财产的分割方式如下:
1.双方有婚姻财产约定的,以双方约定为准。双方通过协商达成了财产分割一致的,以协商结果为准。如果双方没有婚姻财产约定或双方协商不成的,由法院依法分割,此时,一般会按照平均分割的原则进行分割。
2.婚前财产是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转化为共同财产。离婚后一般归个人所有。结婚后对婚前财产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
二、涉外婚姻的结婚条件有哪些
涉外婚姻的结婚条件有:
1.男不得小于等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小于二十周岁;
2.双方完全自愿;
3.双方应当出具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有效护照)、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其他条件。
三、涉外婚姻怎样起诉离婚
涉外婚姻如果办理起诉离婚,对于当事人一方来说是一件比较棘手的事情,通常来说,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华要求离婚的,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向法院递交的法律文书材料至少要包括以下几项:
1.当事人的身份材料证件,如护照等,一般需要在所在国办理公证及认证。
2.当事人的婚姻缔结证明文件,如结婚注册证书,也需要在所在国办理公证及认证。
3.当事人委托国内律师具有固定格式的特别授权委托书,也需要在所在国办理公证及认证手续。
4.如果是国外一方当事人为原告,需要将起诉状公证和认证后递交国内律师或其他代理人。
如果国外一方当事人为被告,需要书写离婚声明书,表述清楚对离婚的态度以及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的确定意见,经所在国公证及认证后由委托代理人转交法院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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