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看守所尚未被判决的关押人员,进看守所后,在接待人员的工作时间内,辩护律师可以随时申请去看。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时,需要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向看守所申请。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近亲属可以在规定的时间通信、会见。
已经被判决关押在看守所后,近亲属也可以与其会见。需要持本人身份证到看守所接待室直接申请,申请通过后遵守各看守所安排的会见的时间,在窗口办理手续进入会见。
去看守所看人需要什么手续
去看守所看人需要的手续如下:
1、看守所看人需要持本人身份证按照规定时间在会见区进行会见。
2、被刑事拘留人委托的律师会见被拘留人还应当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
3、在押人员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
4、在押人员的近亲属病重或者死亡时,应当及时通知在押人员。在押人员的配偶、父母或者子女病危时,除案情重大的以外,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在严格监护的条件下,允许在押人员回家探视。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八条
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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