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进行个人住房建设竣工验收(一)申请人提交申请表和所需材料后,由区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办理,经办人员出具材料接收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法律要求,一次性向申请人发出补正通知书;
(2)现场勘查、审查、复核行政许可申请材料,作出是否同意的行政许可决定;
(3)分局经办人员填写竣工验收审查意见,由局领导下发;
(4)区行政服务中心出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或《建设工程验收整改通知书》。(1)申请规划验收的建设项目尚未完成的;
(二)擅自改变规划审批条件和建筑使用性质的;
(三)违法建设处罚尚未完成或者处罚案件尚未结案的;
(4)规定的配套设施未完成;和;
(5)原计划确定拆除的房屋和施工房屋未拆除;工程脚手架未拆除,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未清理干净;
(六)其他不符合规划许可条件的项目。规划验收的主要内容:(1)总体平面位置、相对高差、间距、高度、层数、使用性质、建设规模,建设项目的四个主要出线位置和地下设施是否符合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的要求;
(2)是否实施附属建筑、绿化、绿化、绿化等,建设项目的道路及其他配套工程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要求;
(3)规划确定拆除的原房屋、施工房屋及其他临时建筑是否全部拆除。竣工验收所需资料(一)建设工程竣工计划验收申请书(一份,加盖申请人印章);(二)建设工程竣工计划验收申请表;(三)建设工程竣工计划验收申请书复印件及附件规划许可证(定位红线图、施工图等);
(4)竣工资料、竣工地形图及电子文件(含建筑高度等相关要素)(具有城市规划测绘资质的测绘单位);(五)建设项目消防验收意见;(六)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或者复印件;(七)房地产开发项目:<1。房屋面积调查报告复印件(包括90平方米以下房屋的数量和面积)
2。施工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加盖公章的竣工图
(8)其他应提交的有关图文资料。
如何进行单体建筑竣工验收?房屋竣工验收需要专业知识,不懂这方面知识的人找不到房屋的质量,也看不出问题所在。个别建筑竣工验收时,不知如何处理。你可以在网上找律师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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