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使用窃听专用器材罪的犯罪构成是:(一)主体要件: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二)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三)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管理秩序;(四)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非法使用窃听器材罪的判刑
构成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既遂的判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本罪是指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规定,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成为本罪的主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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