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被注销被他人注册可以向有关机构投诉。商标注销是指商标局根据商标注册人本人、或者他人的申请,将注册商标注销或部分注销的法律程序。根据法律规定,商标被撤销的,自撤销、宣告无效或者注销之日起一年内,商标局对与该商标有相同的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不予核准。根据法律规定,侵犯他人的商标权,用来牟取自身利益,是违法的,这种行为破坏了商标管理制度,严重危害经济的正常秩序,并且后果还很严重。
一、我国法律对驰名商标的保护措施具体有哪些
1.自该驰名商标认定之日起,他人将与该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名称一部分使用,且可能引起公众误认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予核准登记。2.将与他人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使用在非类似商品上,且会暗示该商品与驰名商标注册人存在某种联系,从而可能使驰名商标注册人的权益受到损害的,驰名商标注册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2年内,请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予以制止。将与他人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在非类似商品上申请注册,且可能损害驰名商标注册人的权益,从而构成《商标法》第8条第9项所述不良影响的,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驳回其注册申请。
二、被驳回的商标还能继续用吗
被驳回的商标可以继续使用。但商标没有注册,不受法律的保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凡不符合相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后,申请人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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