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可以要回配偶父母名下的房子装修费吗
时间:2024-07-25 16:28:11 329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一、离婚时,可以要回配偶父母名下的房子装修费吗

离婚的时候想要分装修费的话,就得拿出证据来证明你出了多少钱装修房子。

这时候怎么证明呢?主要看以下几种情况:

(一)装修费是你自己掏的,那就找装修时开的收据或者去装修公司查账,内容包括花了多少钱,在哪儿装的房子,多大面积等等;还有就是银行转账、微信或支付宝转账的记录,如果是跟别人借的钱,就得有借条,而且借条上要写明是装修用的,不然还有聊天记录能证明也行。

(二)装修费是另一半掏的,那就得找他装修时开的收据或者去装修公司查账,内容同上;然后还得找他的转账记录,不过这个一般人不会给你查,只能通过打官司让法院帮忙查,或者请个律师帮你查。

如果是他借钱装修的,最好能拿到借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二、夫妻离婚如何选择房产分割

当夫妻决定离婚之时,他们需要对涉及到的房产进行妥善的分割处理。

以下是几种常见的房产分割方法:首先,如果在婚姻存续期间,个人在婚前已经偿还所有贷款或者全额购买了房产,且房屋登记在个人的名下,那么无论这个过程发生在婚前还是婚后,都应当被视为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对此提出任何分割请求。

如果在结婚之前,个人已经支付了房屋的首付款,并且向银行申请了贷款,而房屋也登记在个人的名下,那么在婚后,夫妻双方使用共同财产来偿还贷款的情况下,该房屋仍然被认定为个人财产。

对于夫妻双方共同偿还贷款所支付的款项以及与此相关的财产增值部分,双方应当平均分配。

至于尚未偿还的贷款,它将被视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第三种情况,如果房屋登记在对方的名下,那么按照共同共有的原则进行处理。

除非有特殊情况出现,否则这种情况通常会被视为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行为,因此,房屋将被视为登记方的个人财产。

最后,如果房屋登记在夫妻双方的名下,那么这栋房子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在离婚时,不论双方的出资情况如何,都应该平均分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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