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异地身份证掉了,可以在异地补办。
在外地工作学习居住,本人可以到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的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申请换领的需要提交原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需要交验居民的户口本或者是居住证,办理成功后在规定时间内持领证回执到异地受理点领取身份证。
异地补办身份证的地点:
1、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
2、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
异地办理身份证的材料有:
1、住地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居住证,未办理居住证的,提供其它证明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相关证明材料。
2、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仅限居民身份证换领)、户口簿、机动车驾驶证、护照等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身份证件。
3、满16周岁公民:由监护人陪同代为办理,须交验监护人居民身份证、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如未登记父母子女关系,还须提交申请人出生医学证明或其他证明监护关系的材料)或居民身份证(仅限居民身份证换领),以及申请人合法稳定就学、居住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
异地补办身份证注意事项:
1、居住证问题
异地补办身份证需要目前所在城市的居住证,如果没有居住证的话,办理居住证需要居住地的房产证或者购房合同复印件,如果是租房住的话,需要租赁协议。
2、临时身份证
如果是在异地补办身份证期间,需要出差住宿的话,一定要办理临时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的有效期限是3个月,3个月内临时身份证和普通身份证是一样的法律效力的。
3、指纹验证
在新的身份证上加上自己的左右手拇指指纹,拇指不行的话,可以用其他手指的指纹,自己去现场拿身份证的话,也需要验证指纹。
异地办理身份证需要的时间有:
公安部印发的意见规定,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缩短制发证周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七条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八条
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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