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故意犯罪过程中,行为人预想加害的对象与实际加害的对象不一致,但在法律性质上是一致的情况。
对象认识错误在故意犯罪过程中,行为人预想加害的对象与实际加害的对象不一致,但在法律性质上是一致的情况。如甲预定杀害乙(人),因为把丙(人)误认作乙,而杀害了丙。这就产生了预想加害的对象(乙)与实际加害的对象(丙)不一致的情况。
对象错误不排除故意犯罪的罪责,当行为人误认的对象与其意图侵害的对象属于反映同一犯罪客体的对象时,行为人应负故意犯罪既遂的刑事责任。当行为人误认的对象与其意图侵害的对象不属于同一性质,即不属于同一犯罪客体的物质表现时,行为人应负故意犯罪未遂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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