串通招投标犯罪行为的法定立案标准如下:
1.对相关招标方、竞争者乃至国家、集体或公民的合法权益造成实质性的损害,导致的直接经济损失超过五十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情况;
2.违法所得累计达到十万元人民币以上的状况;
3.招标中标的项目总金额超出两百万元人民币以上的过程;
4.从事任何威胁、欺诈或是行贿等非法手段来获取竞标优势。
《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