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取决于具体情境。若犯罪事实业已发生,意味着实质的法益受到了实际伤害,在这种情形下,在此种状况下,原则上说所有共同犯罪者均构成犯罪既遂,而无法被认定为犯罪预备、未遂或中止。
然而,若犯罪结果尚未发生,即实质的法益尚未受到任何伤害,那么:
(1)倘若有一位共同犯罪者已经开始实施了实行行为,那么,对其余的共同犯罪者而言,他们便无法被认定为犯罪预备。若是有共同犯罪者主动放弃犯罪并成功阻止了其他共同犯罪者继续实施犯罪,或者主动且有效地防止了犯罪结果的发生,那么这位共同犯罪者将被视为犯罪中止,而其他的共同犯罪者则被视为犯罪未遂。
(2)假设所有的共同犯罪者均未开始实施实行行为,即他们都还处在预备阶段,但若有共同犯罪者主动放弃犯罪并成功阻止了其他共同犯罪者继续实施犯罪,那么这位共同犯罪者将被视为犯罪中止,而其他的共同犯罪者则被视为犯罪预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四条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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