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再审申请多久裁定
人民法院受到再审申请后,应当在三个月内做出是否再审的裁定,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再审;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符合条件的再审申请书等材料后五日内完成向申请再审人发送受理通知书等受理登记手续,并向对方当事人发送受理通知书及再审申请书副本。”
二、民事申请再审诉状怎么写
1.申请再审人与对方当事人的姓名、住所及有效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及有效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
2.原审人民法院的名称,原判决、裁定、调解文书案号;
3.申请再审的法定情形及具体事实、理由;
4.具体的再审请求。
三、申请再审后可以撤诉吗
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案件的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如果上级人民法院已经受理的,一般是不能撤诉的,如果再审不符合规定的,法院是不受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的,应当再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五章 特别程序 第七节 实现担保物权案件 第二百零四条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拍卖、变卖担保财产,当事人依据该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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