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移动车辆,若车辆在保险期内,且符合理赔要求的,保险公司应当予以理赔。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发生财产损失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移动车辆的,当事人应当组织车上人员疏散到道路以外的安全地点,并对事故车辆的现场位置进行拍照或标记,以固定证据,使车辆移动到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岗位位置报警;机动车没有检验标志、保险标志,或者与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碰撞的。
一、因交通事故导致死亡
(一)造成人员死亡、受伤的(二)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以及虽然对事实或者成因无争议,但协商损害赔偿未达成协议的(三)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四)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源体等危险物品车辆的(五)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六)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七)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八)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并具有前款第二项至第五项情形之一,车辆可以移动的,当事人可以在报警后,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对现场拍照或者标划停车位置,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等候处理。
二、快速处理交通事故的技巧
(一)先要找出6个基本条件
目前的实施办法规定,凡在沈阳市二环路(含二环路)道路范围内,肇事车辆双方均在本市办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事故中发生的没有人员伤亡,且机动车能够自行移动、车辆损失金额在2万元以下、当事人对基本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道路交通事故,可进行保险快速理赔。
交通事故,90%都是没有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小的交通事故,快速理赔大大简化了事故处理及理赔程序。要想走快速理赔,同时还要未碰撞水、电、通讯、道路交通等公共设施;且双方车辆手续齐全。
(二)谁的责任要分清
以往,在普通机动车驾驶人眼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属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专业行为。自试行《快速处理交通事故办法》以来,事故当事人就可以根据《办法》中的规定,简易地自行划分责任。对于一方当事人有下列行为之一:追尾、逆行、倒车、溜车、违反规定开关车门、违反交通信号、未按规定让行以及依法应负全部责任的其他行为时,而另一方当事人没有上述行为,有的一方负此交通事故全部责任。
如果各方当事人均有过错的,承担事故同等责任。
(三)随车最好带粉笔
为了应对可能发生的交通事故,车主最好在车内携带《交通事故现场协议书》、石笔或粉笔、签字笔。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可用石笔或粉笔来标划、固定停车位置,然后尽快把车挪开,以免堵塞交通。
碰到双方对事故原因和责任有争议、需要标划现场等待交警处理的交通事故,双方在固定机动车停车位置时,可用石笔或粉笔在车辆的每个车轮外延中心垂直于地面上标划t型线。如果是多车轮的车辆,只需标划前后四个车轮的位置即可。
(四)及时签订协议书48小时内去索赔
遇到轻微肇事时最好方式就是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责任,明确各方在事故中的责任后,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以避免影响交通,然后由责任方向投保的保险公司报案、签订《交通事故现场协议书》,并由当事人各方签字确认。无《交通事故现场协议书》的,双方要以文字方式如实记载交通事故发生的具体情况,共同签名,并凭《协议书》及相关证据,于48小时内前往快速理赔中心索赔。超过规定期限或非当事人本人前往,索赔将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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