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中的利息计算公式
时间:2023-06-30 19:23:07 70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法院判决利息计算公式分成债务利息公式和迟延履行利息公式。其中债务利息等于债务本金乘上利息的计算天数再乘同期银行贷款的年利率除以三百六十天,利息的计算天数指的是从判决确定的应该给付日那天开始算起到判决所确定的履行日为止。迟延履行利息等于债务本金乘上利息计算天数再乘上同期银行贷款最高年利率的两倍再除以三百六十天。

借款的利息计算公式如何

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利息包括约定借期内利息和逾期利息,计算公式为:利息=本金利率借期(约定借期+逾期)。

我国民间借贷的利率以24%(即2分利)和36%(3分利)为线,将利率分为三个区域,司法保护区、自然债务区、无效区,构成民间借贷利息的“两线三区”。

1、司法保护区:即年利率不超过24%的区域。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有权要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

2、自然债务区:即年利率24%—36%的区域。在此区域内,借款人未支付利息的,则可以不用支付;但借款人支付利息后想要回来,是不可以的。简言之,利息没给的,则可以不给了;利息已经给的,要不回来了。

3、无效区:即年利超过36%的区域。在此区域内,即便已经给付了,还是可以讨回来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

八、借贷双方对有无约定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借贷双方对约定的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本意见第6条规定计息。

九、公民之间的定期无息借贷,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借贷经催告不还,出借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

十、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形成的借贷关系,应认定为无效。借贷关系无效由债权人的行为引起的,只返还本金;借贷关系无效由债务人的行为引起的,除返还本金外,还应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给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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