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性侵未成年人”有两层含义,一是侵犯未成年妇女狭义的性的自己决定权,即构成强奸罪的行为;二是侵犯未成年人广义的性的自己决定权,即构成强制猥亵他人、侮辱妇女或者猥亵儿童罪的行为。同时,刑法还规定对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那么,发生在未成年人之间的性侵案件,分两种情况分析:1、在被害人属于14岁以下儿童、构成奸淫幼女和猥亵儿童的情形下,一方面应当从重处罚,另一方面又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两相抵消,因为减轻处罚更为宽松,所以总体上比成年人之间的同类罪行应该判得更轻。2、在被害人超过14岁不满18周岁、构成普通强奸或者强制猥亵他人、侮辱妇女罪名的情况下,因为不存在从重处罚情节,会比上述情况判得更轻。
性侵未成年人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是指引诱胁迫未成年人与其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性侵未成年人的,可能构成猥亵儿童罪,此罪的构成要件为: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儿童的隐私权和精神纯正权。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刺激或满足性行为为目的,用性交以外方法对儿童实施的淫秽行为。
3、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4、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间接故意和过失不构成本罪。
【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未成年人被性侵一般需要赔偿精神损害赔偿,如果因为性侵导致身体受伤的,那么还要支付医疗费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第三款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第二款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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