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西藏绝大部分地区携带好个人的身份证就可以了,但是去下面这些地区,还需要额外办理边境通行证(即边防证)。
日喀则:仲巴县、萨嘎县、聂拉木县、定日县、康马县、亚东县、岗巴县、吉隆县
山南:错那县、隆子县、洛扎县、浪卡子县
林芝:米林县、朗县、察隅县、墨脱县
阿里:普兰县、扎达县、日土县、噶尔县
旅游护照办理流程
旅游签证办理程序:
1.递交有效的护照。
2.填写并递交签证申请表格。签证不同,表格也不同,多数要用外文填写、同时提供本人照片。
3.递交与申请事由相关的各种证件,例如有关自己出生、婚姻状况、学历、工作经历等的证明。
4.前往国家的主管部门进行必要的审核后,将审批意见通知驻该国使领馆。如果同意,即发给签证。如果拒绝,也会通知申请者。对于拒签,使领馆方面也是不退签证费的。
5.缴纳签证费用。一般来说,递交签证申请的时候就要先缴纳费用,也有个别国家是签证申请成功的时候才收取费用。一般而言,移民签证费用略高,非移民签证费用略低。也有些国家和地区的签证是免费的。
《西藏关于办理边境通行证有关问题的通知》
二、凡区外人员前往边境管理区按以下办法申领《边境通行证》
1、外省区人员凭原籍办理的《边境通行证》在有效期内可在我边管区内通行,不再办理转签手续。
2、区外人员前往我区边境管理区进行考察、办企业、旅游、观光、登山探险等活动,由区内接待部门出具证明(县以上行政机关,散客不予办理),并附上有关的文件或函等,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可到各签证室(点)办理《边境通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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