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段内容讲述了一家中型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法定条件。该事务所需要满足注册资本不少于三十万元、有一定数量的专职从业人员,其中至少有五名注册会计师,以及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业务范围等条件。这些条件是该事务所作为有限责任法人的法定要求。
一家有限责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应承担其全部资产,以应对其债务的民事责任。其作为有限责任法人进行活动的法定条件包括有:不少于三十万元的注册资本;有一定数量的专职从业人员,其中至少有五名注册会计师;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业务范围和其他条件等。
有 限 责 任 会 计 师 公 司 需 要 满 足 哪 些 条 件 才 能 成 立 ?
根据《公司法》第五十七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应当为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因此,有限责任会计师公司需要满足股东人数的条件才能成立。此外,《公司法》第五十一条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需要提交的投资主体证明文件,以及股东出资额和出资方式等条件。综上所述,有限责任会计师公司需要满足股东人数、出资额和出资方式等条件才能成立。
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作为一家有限责任公司,需要满足《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才能成立。其中,股东人数应当为两个以上五十个以下,且不少于三十万元的注册资本是必须的。此外,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还需要有一定数量的专职从业人员,其中至少有五名注册会计师,以及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业务范围和其他条件等。因此,在满足以上条件的前提下,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才能顺利地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二十四条
会计师事务所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是负有限责任的法人:
(一)不少于三十万元的注册资本;
(二)有一定数量的专职从业人员,其中至少有五名注册会计师;
(三)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业务范围和其他条件。
负有限责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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