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时使用手机是违法的,可以处200元以下罚款,扣2分。驾驶机动车不得有下列行为:(一)车门、车厢未关闭时驾驶;(二)悬挂在机动车驾驶室前后窗内,放置妨碍驾驶员视线的物品;(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阻碍安全驾驶的行为;(四)下陡坡时熄火或空挡滑行;(五)将物品扔在路上;(六)驾驶摩托车手离开车把或者在车把上挂物品;(七)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八)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路段鸣喇叭。由此可见,开车打电话的确是违法的。
打电话开车扣多少分
开车打电话扣3分,罚款200元。判断主要的依据就是手持电话,也就是手离开了方向盘。从原则上来说,只要是对安全驾驶行为造成影响的情况下,都会受到相应的惩罚,比如一手拿手机接电话,一手握住方向盘,这种行为出现交通事故的几率很高。
驾驶机动车的禁止行为:
1、在车门以及车辆没有关好的时候开车;
2、在机动车的驾驶室前后车窗范围之中,有悬挂或者放置妨碍驾驶员视线的物品;
3、在开车的过程中,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或者是观看电视等这些妨碍安全驾驶行为;
4、下陡坡的过程中熄火,或者是直接使用空挡滑行;
5、开车的过程中往道路上抛撒物品;
6、连续驾驶机动车辆超过4个小时没有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的时间并没有超过20分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
驾驶机动车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
(二)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
(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四)下陡坡时熄火或者空挡滑行;
(五)向道路上抛撒物品;
(六)驾驶摩托车手离车把或者在车把上悬挂物品;
(七)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八)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4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累积记分制度。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累积记分达到规定分值的机动车驾驶人,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重新考试;考试合格的,发还其机动车驾驶证。
对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在一年内无累积记分的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延长机动车驾驶证的审验期。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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