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遗产继承公证手续是:
1、当事人申请办理继承公证,应当提交办理继承公证的相关手续,如:当事人的身份证件、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等其他材料;
2、继承房产,应当持公证机关出具的“继承权公证书”和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独生子女遗产继承新政策
父母死亡,父母未立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独生子女可以继承父母的财产。但是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配偶、子女、父母是第一顺序的合法继承人,独生子女不是父母财产的唯一继承人。独生子女继承程序取决于死者是否立了遗嘱。未立遗嘱的,依照法律规定的继承顺序继承。死者生前立遗嘱的,按照符合法定效力的遗嘱内容继承。一般来说,房地产继承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的方式处理;有遗赠扶助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没有,独生子女需要与其他继承人协商。协商不成的,独生子女按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祖父母顺序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十七条第一款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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